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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西城区大林志华爱心服务中心 员工培训制度
2018/12/03    1343

 

北京市西城区大林志华爱心服务中心

员工培训制度

 

一、培训目标与宗旨

(一)提高员工素质,满足本中心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,创建优秀员工队伍,建立学习型组织。

(二)培训目标与本中心发展目标相结合,围绕本中心发展开展全员培训,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。

(三)员工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,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内涵。

(四)实行全员培训,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,搭建学习型、知识型平台。

(五)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,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。

(六)达成对本中心文化、价值观、发展战略的认知和认同,能胜任本职工作,增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。

二、培训的组织

(一)员工培训工作由综合信息部归口管理,各部门配合实施,员工须服从培训安排。公共部分和理论部分由综合信息部组织实施,专业部分由各部门组织实施。

(二)综合信息部每年年底根据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拟订年度培训计划,报本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。

(三)培训授课落实到人,提前备课,需外请专家、教授的报理事长批准。

(四)培训实施部门要做好课堂管理,制备教材,保证良好的环境,准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及辅助材料。

(五)员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,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。除了积极参加本中心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外,提倡和鼓励员工在提高专业知识、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。

(六)培训结束后,开展评估工作,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。

(七)培训过程前、中、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综合信息部统一收集、整理、存档。

三、培训的形式与方法

(一)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、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。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、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。

(二)职前培训。新入职人员均进行职前教育,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本中心的文化、经营理念、发展历程、管理规范、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。职前教育由综合信息部统一组织、实施和评估。

(三)岗位培训。根据本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,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,岗位培训主要是进行岗位知识、专业技能、规章制度、操作流程的培训;升职培训主要是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;升职培训由综合信息部组织实施,岗位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。

(四)外派培训。培训地点在本中心以外,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、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等。由本中心出资外培的,应与参培人员签订培训合同。

(五)个人出资培训。由员工个人参加的各类业余教育培训,均属个人出资培训。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,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活动。员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,持准考证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。

(六)临时培训。部门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、业务需要随时设训,综合信息部予以配合。

四、培训纪律

(一)凡参训人员在接到培训通知后,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到,特殊情况不能参训,应经分管领导批准。

(二)参加培训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按时上下课,认真听课和作笔记。

(三)参加培训的员工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考试,扣除培训期间的工资、奖金和补助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
(四)参加培训的员工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、资料等要做好保密工作,不得私自拷贝、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。